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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結婚都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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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結婚都需要什麼手續

首先,想要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該符合法律裏面,對當事人的規定,符合法律的條件,兩個人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第一點,雙方想要辦理結婚登記,是在雙方自己都願意的前提條件下,不是因為被脅迫等等原因。

第二點,雙方當事人的年齡,都已經達到了適合辦理結婚登記的年齡,我們國家的法律對想要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是有年齡上的規定的,男子要在年齡達到22週歲的時候,女子要在年齡達到20週歲的時候,這個樣的年齡雙方才可以進行結婚登記。

第三點,雙方的身份一定是均未婚的狀態,也就是都沒有配偶的條件下,才可以進行結婚登記。

第四點,從親緣關係上來講,近親是不可以進行結婚的,也就説所,三代以內的旁氏血親之間,不可以產生夫妻關係,這一點也是考慮到後代的健康,在生物學當中,都有提到這一點。

最後一點,現在結婚的時候,是可以進行婚前體檢的,確認過沒有遺傳病史這些,再去進行結婚登記,對雙方當事人來講,都是有很多好處的,當然婚前體檢是自願的。

在確定符合上面的要求之後,雙方可以持自己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證有效證件,再準備兩寸的半身照片,這種照片民政局也可以進行拍攝,然後去結婚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相關手續就可以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時候,需要兩邊的當事人一起去常住户口的機關部門辦理,在向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的時候,需要填寫《結婚登記聲明書》,確認之後,需要再登記人員的見證下,親自簽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按上自己的手印,然後就是等待登記機關的審查了。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之後,如果但是人是符合辦理結婚登記的,就會准許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了。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資料進行審查處理,當事人的資料如果很周全,並且雙方都符合結婚的前提條件,這種情況下,在但是人進行結婚申請之後,會當場准許雙方進行結婚登記,然後當事人當天就可以拿到結婚證書了。如果雙方當事人裏面,有一方存在再婚的情況,也就是第二次結婚,這個時候進行結婚登記,是需要向登記機關,提供離婚證書以及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或者是人民法院宣判離婚的判決書的。

標籤:結婚 登記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