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包辦婚姻可以判刑嗎?
一、父母包辦婚姻可以判刑嗎?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由此可見,包辦婚姻是違法的,即便是父母包辦的婚姻。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還須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的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死亡”,主要是指由於行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自殺身亡等。
二、包辦婚姻當事人法律救濟手段是什麼?
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婚姻自由,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重要的權利,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權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願決定結婚和離婚,任何人都不得橫加干涉和強制。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婚姻自由是基本的共識,也是民法典中明確規定的條款。在一些偏遠地區,依然存在父母包辦婚姻的現象,這是對婚姻自由的干涉,屬於違法行為。通常上民政部門會對父母進行教育,如果是以暴力手段干涉婚姻自由的,情節嚴重會被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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