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機關撤銷婚姻的程序是什麼
一、婚姻登記機關撤銷婚姻的程序是什麼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撤銷婚姻,一般按照初審—受理—審查—報批—公告的程序辦理。
(1)初審。婚姻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並核查本登記機關原登記檔案。
(2)受理。指導當事人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3)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和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核查,確保相關內容的一致。
(4)報批。婚姻登記員擬寫“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准,並印發撤銷決定。
(5)公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如30日內無異議,則宣告撤銷當事人的婚姻登記,同時宣告該婚姻證作廢並收回。
二、去哪裏申請撤銷婚姻登記?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親自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三、撤銷婚姻登記有時效限制嗎?
當事人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並且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
四、申請撤銷婚姻登記要提交什麼材料?
受脅迫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和結婚證;
(2)公安機關出具的解救證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脅迫結婚內容的判決書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
《婚姻法》規定的可以撤銷的婚姻情況就只有一種,即受脅迫締結的婚姻關係。若是不滿足結婚實質要件的,則屬於無效婚姻。對待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處理方式就不一樣。若屬於可撤銷婚姻的,可以申請原來的婚姻登記處予以撤銷,此時就要按照上述步驟來辦理。
-
中國法律對涉外結婚有什麼規定
律師解析:中國法律對涉外結婚有如下規定:1、內地居民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等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2、涉外婚姻必須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3、其他規定。法律依據:《婚姻登...
-
夫妻離婚後可否復婚
律師解答:可以復婚的。律師解析:夫妻離婚後是可以復婚的。且需要按照普通的結婚程序辦理。即當事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審查前述材料,確認雙方符合登記條件...
-
結婚證遺失證明怎麼寫有效
律師解析:結婚證遺失證明按當地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的模板書寫的有效。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
-
結婚必須履行的法定程序有什麼?
律師解析:男女雙方符合民法典的規定辦理結婚證的流程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