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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父親犯罪會影響子女嗎

一、離婚後父親犯罪會影響子女嗎

離婚後父親犯罪會影響子女嗎

離婚並不影響親生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照顧撫養的義務,成年子女對於父母也有贍養的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所以父子關係並不因父母的離婚而產生變動,也沒有俗話説的斷絕親子關係。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説誰實施犯罪就由誰來承擔法律後果,不搞株連,不能牽涉其他家庭人員。

因此,從法律上説,父母犯罪,子女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對於子女考公務員之類的工作時可能會有影響,通常情況主要是在政審方面可能會受較大影響。

二、離婚訴訟與管轄有關嗎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一般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滿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地域管轄是離婚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按照《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以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