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兩地分居的意思是怎樣説明的?
現在生活中離婚的現象很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可以通過協議離婚解除夫妻關係,也會遇到起訴離婚的情況。起訴離婚時,分居成為重要的判定條件之一。那麼在我國《婚姻法》中,對於兩地分居的意思是怎樣做出説明的呢?小編為您總結出以下內容,供您參考。
一、我國《婚姻法》對離婚做出的規定
我國《婚姻法》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法定分居條件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
3、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牀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牀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牀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由此可見,訴訟離婚的分居判定,不僅體現在夫妻雙方分居時間長度上,更需要注意分居的法定條件。不是所有分開居住的情形都滿足法定分居條件,都能作為訴訟離婚時感情不和的依據。以上是《婚姻法》對兩地分居的意思的説明。如您需要法律幫助,請諮詢在線律師。
-
夫妻合夥婚姻詐騙被判刑的標準是什麼?
一、夫妻合夥婚姻詐騙被判刑的標準是什麼?夫妻合夥婚姻詐騙被判刑的標準是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
-
居委會證明格式及一覽表
【為您推薦】鹽都區律師於都縣律師資中縣律師平湖市律師龍口市律師蒲江律師譙城區律師五蓮縣律師之所以有居委會證明格式,是為了幫羣眾解決需要居委會蓋章的證明,以證實證明材料的屬實,看起來居委會有着廣泛和強大的權力,但是實際上居委會面臨的風險和責任反而是巨...
-
需證明亡夫沒私生子的規定是什麼?
一、需證明亡夫沒私生子的規定是什麼?私生子在法律上的説法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其生父生母無婚姻關係的子女。也就是説其實際與父母有血緣上的親屬關係,法律認可非婚生子女的方式一般是親子鑑定報告。那麼不是非婚生子女怎麼證明?一般的...
-
剛從監獄出來的可以辦理出國簽證嗎
遞交有效的護照,遞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各種證件,有關出生、婚姻狀況、學歷等證明。填寫並遞交簽證申請表格,簽證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數要用外文填寫,繳付本人照片。去大使館或領事館,將填妥的各種簽證申請表格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門屬審查批准。同意會發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