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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法定繼承順序及比例是怎樣的?

遺產法定繼承順序及比例是怎樣的?

一、遺產法定繼承順序及比例是怎樣的?

繼承開始後,並不是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可以參與遺產的繼承,而是有先後次序,具有強制性。我們知道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兩個法定繼承人順序之間,第一順序人有優先權,在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全部放棄繼承財產或者是被剝奪繼承權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在處於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中,各繼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繼承人有約定以外,應當均等地獲得遺產。此外,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也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權。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二、哪些情況下適用於法定繼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綜上所述,老人在沒有立遺囑情況下去世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的辦法處理遺產,遺產分配的順序從第一順序人開始,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在法定繼承人之間,對遺產應當均等分配,未成年繼承人拿到的財產可以由監護人代為保管。

標籤:法定繼承 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