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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暫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暫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暫住證,不同地區要求不一樣。辦理暫住證的本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兩張相同)、在租賃期間內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的原件或者複印件,房東身份證複印件。嚴格一點的派出所可能會要求需要由房東帶着你一起辦理暫住證;在居委會開具一份居住證明,要原件。去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簽署治安責任保證書一式兩份,留在物業一份,你拿走一份。材料備齊後去物業簽署《治安責任保證書》,一式二份,簽好後需要拿回來一份原件。上面會有物業的章和居委會的章。帶着上述材料和《治安責任保證書》,就可以去轄區的派出所辦理暫住證了。辦理過程非常簡單,只需要核實你的信息錄入電腦,然後當場印製證件蓋好鋼印就可以了。無需承擔任何費用,暫住證都是免費辦理的。
暫住證辦理下來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如果過期了是不能延期的,所以屆時你需要帶上你過期的暫住證到轄區派出所重新辦理一個新的暫住證。也是當場辦理,當場領取即可使用。
法律依據:
《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註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