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贈與算共同財產嗎?
一、婚後贈與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贈與如果沒有特殊説明的算共同財產,
但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以父母對雙方購置房屋出資是確定了贈與行為成立為前提,即首先假設贈與成立,然後在此基礎上討論是贈與一方還是贈與雙方的問題。所以,要解決夫妻財產糾紛的第一個問題是正確認定贈與的成立與否。如果贈與合同沒有成立,那麼父母贈與房產的歸屬問題便無從談起。對於房屋贈與問題,一般來説房屋贈與屬於要式法律行為,即必須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這樣贈與行為才算成立。
二、如何解決婚前父母贈與的房屋財產問題?
一般來説,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這是沒有爭議的。若是父母想將房產贈與夫妻雙方作為其共同財產,則需要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説明是贈與雙方的。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贈的個人房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如何解決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屋財產問題?
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説如果沒有特殊説明,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説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當然,以上這些都是以當事人沒有約定為前提的,若夫妻雙方對於父母贈與的房產另有約定,則應從約定而不再適用法定條件。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般所共同獲得的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比如説這其中就包括贈予得到的財產,但是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明確的説明了只贈予給其中一方的財產,那麼應該是屬於個人的財產,不能算作是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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