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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什麼?

盜竊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盜竊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什麼?

盜竊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犯罪行為人盜竊的數額到達兩千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的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覆。現對我省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二千元以上。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五萬元以上。

(3)、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四十萬元以上。

2、盜竊罪罰金標準:《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因犯盜竊罪,依法判處罰金刑的,應當在一千元以上盜竊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盜竊數額無法計算的,應當在一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3、對於盜竊公私財物雖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並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諒解及其他輕微情節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對於不構成犯罪而確有處罰必要的,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4、 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二、盜竊刑事案件處罰規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一)犯罪數額1 000元以上不滿1 5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犯罪數額1 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一年內入户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以盜竊罪論處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二)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 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盜竊價值2 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盜竊公私財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個月:

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3、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四)盜竊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100份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個月;50份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個月;50份以下的,基準刑為拘役、管制刑或者罰金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不滿6萬元的,盜竊 1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數額7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並視情節嚴重的程度,予以重處:

(一)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盜竊金融機構的;

(三)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四)累犯且盜竊數額為8 000元的;

(五)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我國法律法規是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因此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盜竊的行為的,一定要注意維護自身的財產利益,及時的報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