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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事故降級能申請複議嗎

一、同等事故降級能申請複議嗎

同等事故降級能申請複議嗎

能,只要有證據證明原來的處理是錯誤的,就可以恢復。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第十七條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複議申請自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九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作答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二、交通肇事同等責任駕駛證降級嗎

不一定的。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八條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

(二)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三)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註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

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後,申請增加被註銷的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且沒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新規C類駕駛證扣分會不會降級

在新規定中,駕駛證降級制度只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並且是逐級降級,最低降到C1.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不存在降級的問題。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或者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駕駛證將被降級,公安交管部門將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符合降級條件的,每次只註銷準駕車型中級別最高的一個車型,如駕駛人持有A1、A2駕駛證,第一次只註銷A1.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這個交通事故中肇事同等責任是不一定會將這個駕駛證降級的,但如果這個駕駛證被降級的話是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但是當時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當初這個處理的是錯誤的,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