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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後被鑑定為癔症,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嗎?

被打後被鑑定為癔症,可以申請傷殘鑑定,通過司法鑑定,才能使公安機關立刑事案件。被打傷後,傷情鑑定就應該儘快做,如果做評殘鑑定就得到出院後病情完全穩定後再做。公安機關説需要做司法鑑定才能立案,應當是指立刑事案件,這應當取決於受害人的傷情是否屬於輕傷或者重傷。如果鑑定結論為輕微傷,公安機關不能立刑事案。而受害人是否構成傷殘,病情穩定或者治療終結均可做司法鑑定。故此,有些情況(比如病情穩定)無需出院即可做司法鑑定。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被打後被鑑定為癔症,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嗎?

1、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2、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法律依據:

1)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九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第一項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2)《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癔症是一種很嚴重的精神疾病,這種疾病多表現為心理和軀體功能方面的整合,但是這種疾病與社會心理具有很大的影響,被打傷被鑑定為癔症,相關判罰還是關係到癔症發展過程。

標籤:癔症 打後 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