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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家庭暴力及具體行為

現實生活中,不是什麼事情都能夠如你所願。當發生家庭暴力這種悲劇的時候我們是怎麼對待的呢?默默忍受還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於怎樣才算家庭暴力你都知道麼?下面本站小編為你帶來怎樣才算家庭暴力的相關資料。

怎樣才算家庭暴力及具體行為

怎樣才算家庭暴力及具體行為

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但婦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們受到的身心傷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對妻子施暴。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身體暴力的具體行為是什麼?

夫妻一方毆打另一方致死、致殘、重傷的;夫妻間經常性的拳打腳踢、咬、掐、擰、推、搡、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羞侮行為;婦女在孕產期間遭配偶毆打的;在離婚訴訟期間毆打或唆使他人毆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對配偶的身體傷害行為。

精神暴力的具體行為是什麼?

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經常性的威脅、恫嚇、辱罵造成對方精神疾患的;以傷害相威脅,以損害傢俱、傷害動物、打罵孩子相恫嚇造成對方精神恐懼、安全受到威脅的;為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對配偶經常性的當眾或私下惡意貶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謾罵致對方不堪忍受的;經常刁難、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對方行動自由,影響對方正當工作生活的;公開帶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

性暴力的具體行為是什麼?

經常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生性行為,造成傷害後果的;酗酒後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生性行為,致對方不堪忍受的;患有傳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生性行為的,以暴力方式強行對配偶實施變態性虐待的避免家庭暴力並不是十分困難的事,加強精神衞生知識的宣傳,正面引導處理家庭矛盾對消除家庭暴力能起到積極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由於經常發生暴力行為的個體可能存在心理障礙,因此很有必要讓他(她)們到精神科醫生那裏進行診治,以避免更嚴重的後果發生。以上就是關於怎樣才算家庭暴力的具體內容,當遇到這方面問題的時候如果自己不能夠及時解決我們可以諮詢本站,或者尋求律師的幫助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本站小編寫的能夠幫助大家。

標籤: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