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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法2022年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久

離婚法2022年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久

一、離婚法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久?

我國沒有離婚法,《民法典》中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30天。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協議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1)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願。

(2)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已經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出適當處理。

(3)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是在我國民政局合法登記的夫妻。

三、無法協議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五、起訴離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綜上所述,離婚冷靜期的時間不超過30天,而且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夫妻雙方選擇協議離婚的,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要離婚,未經離婚冷靜期都沒有辦法提前拿到離婚證,如果其中一方在離婚冷靜期內返回,另一方只能選擇訴訟離婚。

標籤:離婚 期是 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