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無結婚證能告對方重婚嗎?

無結婚證能告對方重婚嗎?

一、無結婚證能告對方重婚嗎?

沒結婚證一般是不能起訴重婚罪的,但是如果是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就符合實質要件的,發現另一方有重婚行為,就能向法院起訴重婚罪。否則,沒有結婚證是不能向法院起訴重婚罪的。

雙方沒結婚證只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不能告重婚罪,重婚罪是指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有配偶又與別人登記結婚,明知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登記結婚,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居住在一起的,構成重婚罪。

1、有配偶者與他人未經結婚登記,但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是事實上的重婚。

2、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相關規定

1、我國民法典》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若已與配偶領取結婚證,為合法夫妻關係,配偶又與他人同居,或者領取結婚證的,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訴,要求追究配偶的刑事責任。

2、若己方尚未領取結婚證,則按照我國民法典規定未經合法登記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無法告重婚罪。

3、但在我國新頒佈的《民法典》中,現在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這一説法,法律上也不承認事實婚姻,只承認已經在婚姻登記機關做過登記的,有合法手續的婚姻關係,也就是説,無論是否進行過結婚儀式,只要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男女雙方以婚姻為前提的同居關係是不被法律承認保護的。

4、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有一種情況需要區別對待:國家頒佈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之前,男女雙方符合事實婚姻所必需具備的幾個點的同居關係,可以認為是事實婚姻,該種情況下就算男女雙方沒有結婚證,也可以告重婚罪,但在《條例》實施後,沒有結婚證的男女雙方同居關係,或是隻是進行過結婚儀式的同住關係,是不可以告重婚罪的,沒有結婚證也是就不合法的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沒有結婚證屬於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重婚罪是指合法婚姻關係沒有解除之前,與他人登記結婚,對於重婚造成離婚,對家庭成員實施暴力或者虐待行為,重婚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偵查情況屬實的,應當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論是在我國的刑事法律上,還是在民事法律上,對於重婚罪是有明確規定的,對於構成重婚罪的人就要依法受到處罰,此時一定是要及時的瞭解相關的規定的,才能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