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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起效後更改撫養權可以嗎?

一、離婚協議起效後更改撫養權可以嗎

離婚協議起效後更改撫養權可以嗎?

是可以的,在離婚協議的簽訂階段,雙方是可以隨時更改孩子的撫養權的。因為這個時候離婚協議還沒簽訂,雙方也沒有正式離婚,雙方可以在這個過程之中,根據有利於孩子的原則來進行協商,最終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

但是如果雙方已經簽訂了正式的離婚協議並且辦理了離婚登記的話,那麼就不能夠隨意的要求變更撫養權。變更撫養權是需要具有正當的理由,合法的依據的。例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嚴重的疾病或者傷殘無法繼續撫養子女的,例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沒有盡到撫養義務,或者是有虐待子女的行為的。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因為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

二、什麼條件可以變更撫養權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協議起效後是可以更改撫養權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病,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無法繼續撫養子女,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8週歲以上的孩子,希望跟隨另一方生活,要充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願,可以去法院提交起訴狀,申請變更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