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無條件起訴離婚可以嗎?
一、女方無條件起訴離婚可以嗎?
女方是可以直接起訴離婚的。女方提出離婚請求,但男方不同意離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只要離婚訴訟是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審理,人民法院審理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無效後,應當判決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請求,但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應當對離婚案件進行審理,審理結束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後,應當判決離婚。不能發現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不會判決離婚。
二、協議離婚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女方提出離婚請求,但是男方不願意離婚的,女方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只要女方提交的證據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後,一般是會判決離婚,不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不會判決離婚。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賦予了我國的公民自由的選擇婚姻的權利的,此時是可以自由的締結婚姻以及解除婚姻關係的,所以我國的離婚訴訟是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起的,在進入到離婚訴訟程序之後,如果想要離婚的,一定要及時的提交相關的證據。
-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上訴材料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撫養權上訴材料有哪些1、原告的身份證明材料(出生證、户口簿)。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户口簿)。3、被告的身份證明材料(户籍證明或經常居住地證明)。4、民事起訴狀(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5、調取證據申請書(計算撫...
-
子女成年後,父母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一、子女成年後,父母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孩子已經成年,不存在撫養權問題,孩子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法院會根據孩子意願,從有利於子女的教育和健康成長進行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
分居一年就可以離婚嗎?
一、分居一年就可以離婚嗎?分居一年不是就可以離婚,協議離婚的,要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債務分割、撫養權等協商一致後,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離婚手續。訴訟離婚的,需要其中一方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
-
結婚15年離婚能分多少財產,有沒有法律依據
一、結婚15年離婚能分多少財產,有沒有法律依據結婚15年離婚能分得的財產有:1、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無法分得,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夫妻共同財產按照約定分得相應分割,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