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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和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問題怎麼處理

戀愛和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問題怎麼處理?杭州婚姻律師一次講清楚

戀愛和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問題怎麼處理

不是李律師悲觀,在杭州辦理的婚姻案件中,很少遇到單純的感情糾紛問題,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只是感情,不摻雜任何其他,在現在來看是人間現實。

確實,現實生活種,無論是正當戀愛,還是不正當的婚外情,基本都會和“錢”掛鈎。感情好的時候怎麼説都行,一旦分手或鬧掰,會產生各種的經濟糾紛問題。杭州婚姻律師李曉娟今天要説的是,有關情感產生的“債“的問題。

問題一:法院會怎麼處理戀愛、同居產生的情感債務問題?法院對於這個問題是什麼態度?

法院不支持分手後的“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

其一:有些小夥伴在分手時約定男方給女方“青春損失費“或者”分手費“,作為分手補償。但這種約定,是違背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的,所以一般法院不會支持。

如果雙方以“借條“的形式約定補償金,法院會查明借款時的交付事實來判判,如果查明是補償金性質,法院同樣不會支持。

其二,如果女方在在戀愛、同居期間因懷孕中止妊娠主張男方分擔醫療費、營養費等合理費用的,法院會支持。

這種醫療費、影響非屬於有形的、正當的費用,並且不違反公序良俗,所以法院會支持。

其三,杭州離婚律師李曉娟律師要説的是,如果一方已經支付了“青春損失費“或者”分手費“,後來反悔了,想起訴拿回來,對不起,法院不支持。

問題二:法院怎麼處理婚外情涉及的贈與問題?

1、有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贈與第三者財物,贈與之後反悔了,想拿回來,法院不支持。

2、有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贈與第三者財物,配偶以贈與第三者財物侵犯了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請求第三者返還的,法院會支持。

3、對方有配偶,你與對方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對方約定或承諾説要贈與你財物,但是沒給,你起訴讓對方履行的,對不起,法院不支持。

問題三:有配偶與第三者發生婚外情,贈與給第三者財物的贈與行為,法院對贈與效力會怎麼認定?

有配偶與第三者發生婚外情,贈與給第三者財物,配偶一方主張贈與行為無效並主張返還贈與財物的,法院會認定贈與行為全部無效而非部分無效,贈與財物應當全部返還。

有配偶與第三者發生婚外情,贈與給第三者財物,贈與財物應當如何返還?

有配偶與第三者發生婚外情,贈與給第三者財物,贈與行為被認定無效後需要返還的,能返還實物的返還實物,如房子、車子;不能返還實物的,可以根據市場價或者轉讓價返還折價補償。

標籤:同居 戀愛 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