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申請離婚登記的流程有什麼?

一、申請離婚登記的流程有什麼?

申請離婚登記的流程有什麼?

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如下:

1、訂立書面離婚協議;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3、姻登記機關審查申請材料;

4、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後,當事人即可領取離婚證。

二、夫妻二人協議離婚多久後生效?

離婚協議書在夫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故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時成立。然而,成立並不意味着協議生效。這是因為,協議內容以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為前提。雙方如果還沒有解除婚姻關係,那麼要執行協議就相當於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礎。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離婚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其中需要攜帶的文書材料。因此,離婚協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後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簽字後生效。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三、登記離婚需要具備的條件有什麼?

1、當事人適格。

首先,當事人必須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若一方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則不能適用登記離婚的程序,而只能按訴訟離婚程序辦理。

其次,雙方當事人必須在中國內地登記合法婚姻的。非法同居,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會或者不是在中國內地登記的夫妻關係,都不能以登記離婚方式解除。

2、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真實的離婚合意。

3、雙方離婚後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

4、離婚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協議離婚要在離婚冷靜期滿後才能生效,但是離婚協議,卻是在雙方簽字之後生效。離婚協議的內容是由雙方協商確定的,要有書面的文件,要有雙方的簽字。對於協議離婚來説,有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

標籤:登記 離婚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