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男方追回彩禮需要哪些證據

男方追回彩禮需要哪些證據

一、男方追回彩禮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可藉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需要強調的是,談婚論嫁和談情説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戀愛對方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兩委”相關負責人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二、主張彩禮返還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請求主張彩禮返還也是具有時限的,在《民法典》第188條中關於一般的訴訟時效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是三年,彩禮不屬於特殊訴訟時效的範圍,在司法解釋中也並未對彩禮糾紛的訴訟時效具有特別的規定,因此一般的訴訟時效是適用於彩禮糾紛的,具有三年的時效期間。

但對於這個訴訟時效也有着要求,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的。而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的,還具有二十年的追訴期,也就是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二十年,超過二十年追訴期的是不予保護的,除非特殊情況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請主張延長。

關於具體情形的訴訟時效起算時間也有這種情況:

通常在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的時,作為給付人就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主張自己的返還請求,如果對方不願意返還,此時訴訟時效開始計算,給付人需要在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向法院主張自己的訴訟請求。

而對於雙方沒有辦理結婚手續的這種情況,具有同居關係的給付人要求對方返還彩禮的,這種的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是從兩人分居之日開始計算。

至於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應當是從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在給付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時,這個時候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關於特殊情況,一些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這種案件糾紛中,彩禮給付人要求另一方返還彩禮的,這種是以申請方從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宣告婚姻關係無效或撤銷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彩禮的給付並不是結婚的必要條件,雖然很多時候女方會要求男方給付彩禮,但是考慮到彩禮給付的時間不同,有些時候可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有些時候可能會被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尤其是,雙方先是領取了結婚證,之後在辦婚禮的時候才由男方家給女方家彩禮。這種情況下,可能會視為是男方家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是有其他的約定。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