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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婚後財產訴訟離婚時男方轉移共同財產怎麼辦?

一、有婚後財產訴訟離婚時男方轉移共同財產怎麼辦?

有婚後財產訴訟離婚時男方轉移共同財產怎麼辦?

1、有婚後財產訴訟離婚時男方轉移共同財產,法院可能會判決財產轉移方不分割、或者少分割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起訴離婚期間男方轉移財產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此時切忌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

二、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有哪些?

1、轉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時間內,以不同的數額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存款或股票帳户資金等取出或轉賬到他人名下,導致離婚時其名下並無銀行存款可分。

2、虛假過户;沒有實際的買賣或贈與關係,與他人串通,包括將不動產、公司股份、車輛等過户到第三人名下(該第三人一般是親戚或朋友),他人為名義上所有者,但實際上所有權和控制權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無法分割到財產。

3、變賣資產;將己方名下資產通過中介或他人介紹出賣給第三人,取得現金,規避配偶分割資產。

4、私贈他人;包括贈與給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關係的第三者,或者贈與給其他熟悉的人,導致夫妻財產的減少。

在現實生活之中存在,一方沒有經過另一方同意就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情形,具體處置的方法包括將財產贈與他人、變賣資產、以及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時間內,以不同的數額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存款或股票帳户資金等取出或轉賬到他人名下等,這些財產轉移行為的存在,可能會導致對方的財產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