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共同夫妻財產父母有份嗎?
夫妻婚後財產,雙方父母是沒有分配權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夫妻婚後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進行處理和分割,也雙方父母是沒有分配權的。
夫妻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與父母是沒有有關係的,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如果是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確實無法存續的,此時是可以選擇解除婚姻關係的,但是在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不僅僅是會涉及到人身關係的解除,也是會涉及到財產關係的解除所引發的一系列的問題的,此時就是需要及時的處理財產分割的問題的。
-
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是哪些不同?
一、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是哪些不同?調解離婚與訴訟離婚的區別:1、程序不同,調解離婚是夫妻雙方簽訂離婚調解書之後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之後出具離婚判決書其婚姻關係解除。2、性質不同,調解離婚是雙方自願協商的結果,...
-
父母健在房子能繼承給子女嗎
一、父母健在房子能繼承給子女嗎父母健在房子不可以繼承給子女,因為繼承只能發生在被繼承人死後,被繼承人健在的是不會發生繼承的;但是父母健在的,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將房子給子女,贈與後辦理了過户登記的,房產就屬於子女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
-
民法典中離婚時轉移財產怎麼樣進行界定
一、民法典中離婚時轉移財產怎麼樣進行界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在離婚時,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可以認定離婚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
-
婚前公司婚後如何分割
一、婚前公司婚後如何分割婚前的公司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屬於個人財產,不需要參與分割。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公司的經營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如果雙方約定了,該公司屬於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