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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協議”是婚前籤還是婚內籤,怎麼簽訂有效

      夫妻之間為了約束彼此的行為,便會雙方約定好籤訂“忠誠協議”,但是為了讓“忠誠協議”有法律效力,就會有一系列的相關問題產生。那麼,我們先來了解以下“忠誠協議”的約定規則。

“忠誠協議”是婚前籤還是婚內籤?怎麼簽訂有效?

      事實上,“忠誠協議”無所謂婚前或是婚內籤,並不受限制,但通常都是在婚前約定。

      那麼為了使“忠誠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簽訂時要注意以下提到的點:

      1、 不要出現“必須離婚、不得離婚”等過於絕對的字眼,這會涉及到了一方的人身自由。

      比如有些夫妻會在忠誠協議里約定,一方如果有對婚姻不忠的行為,就立即離婚之類的條例,但這種約定實際上違反了婚姻自由原則,所以存在這種約定的“忠誠協議”會被宣告無效。

      還有其他的幾個問題也不可以在“忠誠協議”中提及:

      (1) 限制違反約定人的自由;

      (2) 限制違反約定人的通信權利;

      (3) 對人格、自尊等有所侮辱;

      (4) 限制夫妻共同育有子女的撫養權和探視權。

       2、“忠誠協議”中約定的違約金金額要符合雙方的經濟實力,不要隨意開價。

      很多情侶為了使協議具有更大的威懾作用,會在違約金約定上寫上過大的金額,甚至是天文數字,那麼如果該協議生效的話,一方的基本生活將難以繼續。因此,在一方出軌,另一方向法院提交離婚申請時,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實際經濟狀況來判定賠償金額,在“忠誠協議”中所約定的難以實現的數字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目前為止,我國法律對於“忠誠協議”這一項內容並沒有明確的立法規定,但在實踐中,會承認“忠誠協議”的一定法律效力,所以夫妻雙方認為有必要的還是值得簽訂的。若是要確保該“忠誠協議”有效,最好還是向專業律師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