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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時多次懷孕做人流分手時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

同居時多次懷孕做人流分手時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

同居時多次懷孕做人流分手時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杭州婚姻律師解答

杭州專業婚姻律師李曉娟律師解答:

男女同居關係的法律後果,應與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有區別,同居的男女雙方之間,不存在夫妻關係和夫妻間的扶養扶助等權利和義務。我們法律上所謂的保護父女權益,是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非法行為。女方在同居期間多次懷孕、人流屬於同居造成的後果,因沒有合法婚姻為前提,所以女方請求損害賠償,沒有法律依據,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那麼,未婚懷流產而產生的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呢?

杭州婚姻律師在司法實踐中發現,每個法院的判決思路不同。有些地方法院從侵權的角度來考慮,認為未婚男方與女方發生性關係,是一種過錯行為,但又考慮到性關係發生系出於雙方自願,所以女方本人也要承擔部分責任。也有一些法院認為這種問題屬於道德問題,往往會不予受理此類案件。還有的法院把女方流產所產生的費用,視為雙方共同債務處理,判決男女雙方共同承擔。

無論哪種觀點,法院都不會認定是男方過錯而賠償,所以,杭州婚姻律師李曉娟提醒女性,如果想更多的保護自己,請選擇婚姻。當然,現在婚姻也不穩定,結婚前,還是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給自己合理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