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保險是離婚時不能分隔的財產嗎?

一、保險是離婚時不能分隔的財產嗎?

保險是離婚時不能分隔的財產嗎?

保險是離婚時並不是不能分隔的財產,主要就是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是學校根據不同情況來作出判斷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保險在離婚時是否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保險處於不同的情形下分割的情況不同,離婚時仍處於有效期內的保險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的分割情況不一樣。

保險財產其實分幾種情況:

第一種,完全是個人婚前個人出資購買的保險,那麼離婚時是可以不參與分配的;

第二種,婚後用共同財產為雙方購買的保險,那麼離婚時保單的現金價值是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

二、保險分割的方式是什麼?

1、退保後分割現金

缺點: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由於夫妻離婚後身份關係的消失,使得保險利益不存在,夫妻離婚後不能再為對方投保,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後,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雙方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外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50%或者在其他的財產分割中拿回相當於保單現金價值的財務

第三種,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獲得的保險理賠金:雖然是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但是任何一方因為自己的健康或身體原因取得的理賠款仍然是屬於個人財產,不予分割的!

所以,很多人以為買了保險,那麼這部分財產就是自己的,並不完全準確,但是離婚時很可能現金價值低於保費,這個時候分割現金價值其實對個人還是有利的,相當於用相對低的成本保全了更多的資產。

在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保險方面的一些權益是否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否能夠參與的風格都是非常的重要的,也是大家比較關注的話題,實際上這也是需要根據情況來判斷的,如果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保險,那麼是可以將保單作為相關的利益來進行分割的。這就意味着可以參與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標籤:財產 離婚 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