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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家暴怎麼才能離婚?

經常家暴怎麼才能離婚?

一、經常家暴怎麼才能離婚?

遭遇家庭暴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離婚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對夫妻雙方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准予離婚。因家庭暴力想離婚首先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無過錯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醫院的病歷、報警記錄,還有以前發生家庭暴力的相應證據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二、遭受家暴離婚需要提交什麼證據?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3)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構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麼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着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6)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7)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説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此時能去法院起訴離婚,在家暴發生時,若報過警需要情況的出警證明;家暴發生後,對方寫過的保證書,懺悔書等文書;被對方毆打時的照片或視頻;若受害者向婦聯投訴過,婦聯工作人員的工作記錄;家暴後醫院的診斷證明或治療憑據等都可以作為起訴家暴離婚時的證據。

標籤:家暴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