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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和分割原則是什麼

相信大家對於很多離婚案例也看到不少,但是離婚的時候涉及的事情比較多,比如,孩子撫養權,撫養費,但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也是很多人最關注的,下面小編來給解答一下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包括哪些?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和分割原則是什麼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而且還有知識點就是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分割財產的原則:

(一)男女平等的原則。

配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共同財產上享有同等的權利,依照民法的規定。

當法庭處理夫妻共同財產時,夫妻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二)照顧子女的原則和女方的利益。

當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不能侵犯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權益,並應根據財產情況、女方對家庭的付出、子女的實際需求等給予必要的照顧。

(三)照顧無過錯方利益的原則。

若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失,違反了夫妻間互相扶養的義務,自然要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包括哪些?如何分割?其實離婚是不可怕的,但是可怕的時候自己一個堅持一個人的婚姻是沒有意義,而且離婚後共同財產肯定是會進行分割,但是前提是必須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如果都是屬於對方婚前財產,那離婚什麼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