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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時重婚罪立案可以嗎?

起訴離婚時重婚罪立案可以嗎?

一、起訴離婚時重婚罪立案可以嗎?

重婚案件在立案之後也可以起訴離婚,問題是重婚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我國的司法審判制度是先刑後民,意思就是隻能由法院審理完對方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之後才可以審理離婚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審理時間可能會比較久一些。

可以起訴離婚,但應當在偵查機關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查清後,由法院先對刑事犯罪進行審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責任進行審理。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可以起訴重婚罪的情形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屬於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於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2、重婚罪的後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三、起訴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根據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如果重婚案件是由公安機關立案的,公安機關立案後自己就到民事法院去起訴的話,法院就很有可能會駁回當事人的訴求,因為即便開庭審理了,發現當事人還涉嫌刑事犯罪的話,民事訴訟活動也只能暫時終止,所以可以等到檢察院公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