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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重婚後再去離婚可以嗎?

一、起訴重婚後再去離婚可以嗎?

起訴重婚後再去離婚可以嗎?

可以,因一方重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准許離婚。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需要按正常程序辦理離婚手續,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才能生效。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重婚怎麼認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認定為重婚: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

重婚後也是可以再辦離婚的,但辦離婚也要看雙方如何協商,不同的方式所走的流程就會不一樣,而對於一方重婚的,如果受害方要按重婚罪來進行起訴的話,那麼也完全是可以被認可的,所以,對於受害者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來保護。

標籤:離婚 婚後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