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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退還彩禮和不需要退還彩禮的情況有哪些

我們説男女談婚論嫁時,男方要給女方一定彩禮

需要退還彩禮和不需要退還彩禮的情況有哪些

在中國古代,男方娶妻給彩禮一方面是為了彌補女方的家庭,另一方面增加了男方的違約成本,使他不能同時和多個女人訂婚。

在現代,彩禮則代表着男方對女方的誠意,對這門親事的認可。

法律角度來説,彩禮可算作一種附條件的贈與。

其中,這個條件就是結婚

當條件沒達成,或者出現一些特殊情況,男方是可以要求你返還彩禮的。

不知道哪些情況需要退彩禮,當心吃大虧!

一、哪3種情況需要返還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其中(一)(二)比較好理解,就是説,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或者登記結婚了,但是確實沒有一起生活,這時男方有權請求女方返還彩禮。

但是根據(三)的規定,男方得達到什麼程度才算“生活困難”呢?

當然並不是説,給了彩禮後,男方生活條件變差了、生活質量下降了就叫“生活困難”。

判定關鍵在於,男方給了女方彩禮後,是否能夠維持當地基本的生活水平。

比如有時候,男方為了湊彩禮到處借錢,但是婚後又無力償還債務,連基本生活水平都維持不了,才可能被認定為“生活困難”。

二、哪些情況男方不能要求你退彩禮?

1、給付彩禮後,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

2、結婚前,男方給付的彩禮,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能主張返還。

如果在離婚訴訟中,雙方被判決不準離婚,由於婚姻關係仍然存在,法院同樣不會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3、當地要存在給付彩禮的習俗,男方才能要求返還彩禮。

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習俗都不一樣,有些地區確實沒有彩禮習俗,對於男女雙方交往給付的財物,視為贈與或者借款等,需要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

4、判斷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如何。

如果男方完全出於自願,並且無任何附加條件,這時他給付給你的財物屬於一般的贈與行為,沒有特殊規定,法院通常不予支持返還。

5、婚前給付未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男方以生活困難為由要求返還彩禮,一般得不到支持。

三、今年不用給彩禮了?

《民法典》發佈前就有很多人謠傳説,不用給彩禮了,直到最近還是會經常收到這個問題。

這其實是當事人對《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最大的誤解。

法條規定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這種情況:比如你們要結婚了,你對男方説,要給多少多少錢,錢到位這婚才能結。

這種做法有違婚姻自由,男方給付彩禮可能是迫於你的壓力,如果他之後起訴要求你返還財物,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有可能獲得法院的支持。

當然,對方有不給彩禮的自由,你也有不嫁給對方的自由,二者並行不悖,在於你如何抉擇。

關於彩禮你還有哪些問題呢?歡迎私信我。

標籤:彩禮 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