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離婚婚後財產按揭房如何處理?

離婚後的按揭房屋,若是婚後還款,房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一般是這種房產處理是歸誰所有,就由誰償還銀行按揭貸款,並且在法院的判決中,按揭貸款的利息是不予計算的,雖然該利自息會實際發生。其他情形下不作為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婚後財產按揭房如何處理?

在離婚案件中,很多人認為,夫妻一方出資按揭,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出資按揭,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或房屋產權證在前取得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在結婚後取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在常人看來有諸多相似的這些按揭房屋糾紛,由於按揭房屋的借款人向銀行償還貸款的週期最長可達30年,履行按揭貸款的期限較長,辦理按揭手續開始支付房款的時間又有可能在婚前或婚後;簽訂和取得房屋產權存在較大的時間差,取得房屋產權的時間可能在結婚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或離婚後;支付房款的資金來源不同等因素的影響,最後的處理結果有可能完全不同。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財產歸屬有約定且約定明確,離婚時,即使雙方對按揭房屋的處理有異議,只要能舉證證明雙方約定了財產歸屬,處理這類按揭房屋都較容易,直接按雙方的約定處理即可,約定房屋是個人財產就歸個人所有,約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歸夫妻共同所有。

若雙方明確約定了歸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財產參與清償貸款,這並不改變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離婚處理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還貸款是個人債務,對已歸還貸款中屬於另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約定了歸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實際沒有出資或出資很少,也不影響房屋權屬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

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後,房屋價值不是一成不變的,一般來講,離婚時房屋價值較簽訂購房合同時的合同價都有增值。房屋的增值從原因考慮,有的是基於增加附加值的主觀因素,如對房屋進行了裝修修繕;有的是基於外界的各類客觀因素,如市場房價波動導致房屋增值。對於按揭房屋,認定為歸一方所有的房產,若基於主觀因素另一方對房產增值有貢獻,則可以享有增值部分的財產收益。若基於客觀因素導致的房屋增值,則應當根據房屋的權屬來分割增值的財產收益。

離婚手續辦理時,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定,處理共同財產。實際案件中,共同財產的認定是比較困難的,若是存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房屋是通過貸款購買的情形,那麼房屋該的分割是需要我們及時的注意的。,需要根據還款憑證、賬單等信息來加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