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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婚內按揭的房產如何分配

離婚時,對於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於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着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一方,實質上等於變更債務人,應徵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通常情況下,將按揭房屋判給一方所有,取得房屋一方向另一方進行房屋價值補差。

離婚後婚內按揭的房產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