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的起訴條件包括什麼
一、離婚訴訟的起訴條件包括什麼
離婚訴訟的起訴條件是:
1、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
2、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提交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什麼是訴訟離婚以及適用的條件是什麼
訴訟離婚,是法律規定的離婚方式之一,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
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有如下程序:
一、起訴
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二、調解
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調解有三種結果:第一,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製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三、審理與判決
對於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涉及到離婚與否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對方重婚起訴離婚的方法是什麼
1、對方重婚的,無過錯的一方寫好起訴狀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即可,離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而且可以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但由於每件離婚案件中過錯行為引起的離婚損害各有其特殊性,故而賠償金數額也不盡相同。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以由夫妻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法院酌情確定。物質損害賠償一般遵循全部賠償原則,即以過錯方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大小為賠償依據。精神損害賠償,考慮過錯程度、手段、場合、後果、影響等具體情節,以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為準,同時考慮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達到撫慰婚姻無過錯方心理創傷和精神痛苦的目的,同時體現出對過錯方的有效制裁。
2、重婚罪的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離婚訴訟的起訴條件包括什麼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網站地圖更多#婚姻家庭相關法律知識
1.2w 瀏覽文章我們兩個都同意離婚,簽完離婚協議是否就能夠了1.8w 瀏覽文章在哺乳期內女方提出離婚是否能協議離婚2.0w 瀏覽文章在哺乳期內女方提出離婚是否能協議離婚1.1w 瀏覽文章女方懷孕能不能協議離婚1.5w 瀏覽文章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有什麼1.7w 瀏覽文章跟神經病老公分居2年了可以離婚嗎1.5w 瀏覽文章異地了能夠起訴離婚嗎1.5w 瀏覽文章離婚訴訟的手續有什麼1.2w 瀏覽文章妻子有精神病能離婚嗎1.8w 瀏覽文章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8w 瀏覽文章起訴三次是否必須判離婚1.9w 瀏覽文章想離婚要怎麼做才能離婚1.6w 瀏覽文章一般離婚都如何離1.4w 瀏覽文章一個月冷靜期過後一方不願意離婚法院是否能夠判1.6w 瀏覽文章婚前隱瞞精神病病史可以直接判決離婚嗎1.8w 瀏覽文章一個月冷靜期過後一方不願意離婚法院是否能夠判1.2w 瀏覽文章年齡大的是否可以離婚1.5w 瀏覽文章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單方離婚1.2w 瀏覽文章離婚冷靜期後一方不離一方堅持要離怎麼處理1.5w 瀏覽文章子女不滿一歲可以離婚嗎更多#離婚相關
諮詢行政訴訟的訴訟條件包括哪些322次閲讀圖文刑事訴訟立案條件包括哪些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並非毫無根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屬於自己管轄。2023-12-091139次閲讀文章刑事訴訟抗訴條件包括什麼2023.03.042908次閲讀諮詢行政訴訟的訴訟條件包括哪些?340次閲讀圖文離婚訴訟的受理條件包括哪些離婚訴訟的受理條件: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2023-12-111173次閲讀文章刑事訴訟申訴條件包括什麼2023.04.111940次閲讀諮詢離婚訴訟的條件包括哪些479次閲讀圖文刑事訴訟立案的條件包括哪些刑事訴訟立案的條件包括以下三個: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並非毫無根據;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3、屬於自己管轄。2023-12-031407次閲讀文章刑事訴訟抗訴條件包括什麼2023.03.131209次閲讀諮詢訴訟時的上訴條件包括哪些340次閲讀加載更多更多離婚最新文章
離婚協議另一方不履行如何起訴?1184次閲讀2023.12.31堅決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1797次閲讀2023.12.31夫妻離婚如果一方不願意怎麼辦1253次閲讀2023.12.31打電話可以撤回協議離婚嗎?1231次閲讀2023.12.31婚姻出軌法律怎麼制裁?1588次閲讀2023.12.31遇到離婚問題?本站專業律師 處理更可靠快速諮詢律師權威解答查看更多離婚離婚?2024-01-01 00:17:18網友提問訴訟離婚後協調離婚要收費用嗎?2024-01-01 00:10:36網友提問分居兩個月可以起訴離婚嗎,還是必須等到分居滿一年才能起訴啊?2024-01-01 00:02:27網友提問離婚,家暴,想離婚?2023-12-31 23:50:13網友提問我請的律師5個月了,是離婚案,當年年齡不夠結婚年齡,用了唐姐身份證辦的結婚證,唐姐的身份證沒離掉?2023-12-31 23:48:54網友提問婚內出軌保證書怎麼寫具有法律效應?2023-12-31 23:40:43網友提問我想起訴離婚,費用怎麼算?2023-12-31 23:33:06網友提問我想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2023-12-31 23:31:51網友提問在嗎我要諮詢離婚的一些事?2023-12-31 23:30:55網友提問離婚,謝謝?2023-12-31 23:16:16網友提問-
辦理協議離婚的期限是多久
一、辦理協議離婚的期限是多久辦理協議離婚的期限是三十天。因為民法典新規定了,協議離婚必須經過一個月冷靜期,在該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
-
離婚三個孩子女方能要幾個
女方擁有的撫養權數受多種情況影響,具體如下:1、孩子在哺乳期,法院在男女雙方各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多判給女方;2、孩子不在哺乳期,小於十週歲的,法院會根據男女方的經濟情況、生理狀況、教育程度等來判決孩子的撫養權;3、孩子達到十週歲後,法院會注重考慮孩子的想法,根...
-
同居期間哪些財產排除在共同財產的範圍
一、同居期間哪些財產排除在共同財產的範圍雙方同居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和生產、經營的收益以及因繼承、贈與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則上歸其本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
-
公證財產需要帶哪些東西,財產公證有效期是多久
一、公證財產需要帶哪些東西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