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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的清清楚楚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嗎?

離婚財產分的清清楚楚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嗎?

一、離婚財產分的清清楚楚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嗎?

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如果協議離婚,需要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有一致的意見,起訴離婚的,只要感情確已破裂,法院調解無效的,就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怎麼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財產是需要在離婚之前分割清楚,只要確定雙方沒有任何的異議就可以向民政部門提出離婚的申請並登記,只要過了冷靜期就可以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只要協商好就不會產生任何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