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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立案找那裏最合理?

重婚立案找那裏最合理?

、重婚立案找那裏最合理?

可以去公安機構舉報或者控告,也可以去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訴訟,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追究重婚罪有以下兩種途徑:

1、公安機構依報案、舉報或其他線索進行偵查,或是法院、檢察院發現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機關偵查,偵查終結後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判。

2、配偶發現另一方有重婚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構立案偵查;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收集證據後,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直接起訴的,需要自己承擔舉證的責任,這是有一定難度的。必須對外以夫妻相稱而公開同居生活的,才能構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有幾種情形?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屬於重婚罪的幾種情形: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構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構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應當向公安機構報案,之後則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立案管轄。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但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重婚罪可以去法院起訴,自己有配偶辦理過婚姻登記手續,還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構成重婚罪;明知道他人有配偶,不顧家人的反對,與其一起生活構成婚姻關係,也可以認定為重婚罪,存在這兩種情況,都需要判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標籤:立案 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