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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除了禮金什麼是共同財產?

結婚除了禮金什麼是共同財產?

一、結婚除了禮金什麼是共同財產?

彩禮及禮金是親朋好友、領導同事對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風俗不同,導致對彩禮的認定也不同,大多數情況下,彩禮是明確送給男方或者女方的,這部分禮金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效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所以接受彩禮的一方,如果將彩禮用於購置婚後的財產,那麼由彩禮轉化而來的財產就有可能當做是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平均分割。

二、離婚時禮金的返還問題有什麼?

1、禮金一般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結婚時的禮金並不屬於共同財產,禮金和彩禮是由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具有贈予的性質,屬於女方的個人婚前財產。男女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是不能分割彩禮,男方也不能要求女方返還彩禮。若是在領取結婚手續之後,男方給付女方的彩禮,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