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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有多少?

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有多少?

在談到訴訟離婚時,有些當事人會認為訴訟的流程比較複雜,甚至於對訴訟流程產生牴觸情緒,但是訴訟本身也只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而且是通過國家強制力更有保障地解決問題,幫助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

為了幫助大家理解訴訟,在準備選擇訴訟離婚的時候做好相關的心理準備和材料、證據的編寫和收集,本文為大家介紹訴訟離婚的流程和費用以及收集證據等的相關事宜。

一、起訴離婚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起訴離婚的主要流程包括幾項: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並進行立案;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法院進行調解或者做出判決。

離婚案件起訴立案時,原告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以及證據材料複印件,一式兩份,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當事人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一般訴訟費用需向法院交納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標的大於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另行繳納費用。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在被告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訴訟離婚的一審程序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二審程序一般需要三個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不判決離婚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

二、如何準備相關材料?

首先需要準備起訴狀,起訴狀當中需要包含下列內容:

①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和住所地;

②訴訟請求,例如請求離婚、分割財產、分配撫養權等;

③離婚的事實以及理由。

其次,要準備相關的證據材料,用於證明身份的證據材料包含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原件,結婚證遺失的可以委託律師複印《結婚登記申請表》並要求民政部門加蓋印章。

需要在訴訟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提供相關財產證明,需要分配子女撫養權的需要提交子女出生證明或者户口本,同時在證據材料中還需要附上證據目錄和送達地址確認書。

三、什麼情況下能夠判決離婚?

人民法院對訴訟離婚案件會優先適用調解,調解不成能夠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因此訴訟離婚需要向法庭提交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繼續生活下去的證據,同時如果能夠根據證據主張對方有過錯的,還可以要求賠償。

法定能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訴訟離婚中不僅要根據相應的情況來準備訴狀,還需要針對自己的訴訟需求和主張的事實收集證據,法律和訴訟是解決民事法律關係的終極手段,因此在相關規定上自然也就更加嚴格。

離婚案件中每一位當事人的情況都存在差異性,訴訟當中不同的訴訟請求也需要相應的證據和對應的訴訟方案,因此建議您尋求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法律諮詢、幫助您制定訴訟方案,順利地告別過去,開啟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