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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滿十八週歲的孩子上大學的費用需要支付嗎

已滿十八週歲的孩子上大學的費用需要支付嗎

眾所周知,父母對未成年者負有撫養責任。

但孩子已滿18歲,在大學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父母是否有義務支付?

網民諮詢:

我和我妻子在2014年離婚

孩子由母親撫養,每月我支付3000元到18歲不等。

兒子今年19歲,九月進了大學。

但是他的母親失業了,無法支付學費,只好讓我負擔。

請問,兒子已經成年了,我還有義務支付他上大學時發生的一切費用嗎?

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答覆:

未滿18週歲或無法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未能履行其撫養義務,有權向父母索取撫養費。

此外,不能獨立生活的孩子,是指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兒童,或者由於非主觀原因喪失或沒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儘管該法規定“無法獨立生活的孩子”僅限於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因此,家長不應承擔義務,而應由家長承擔責任。

但是在中國的家庭觀念裏,在校大學生不能獨立,孩子工作後才能獨立生活,上大學的成年子女,可以認為,由於非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情況,家長可以給予資助。

請求父母支付撫養費是子女的法定權利,但其權利的行使和義務也是有條件的。

入學的學生一般都已經滿18歲了,是成人,但現實中靠自己勞動支付大學期間的學費極少,大多還是由父母來贍養,但是父母的這種付出都是出於親情的關懷,並非法定義務。

如果家長不願或無力繼續為成年子女提供教育,那麼成年子女就沒有權利要求父母履行這一義務。

儘管多數家長以感情、道德、習慣為基礎,仍然把給孩子們提供生活費和教育費用看作是他們的責任,這是父母的道德選擇,而非法定義務。

在享受父母贍養的成年人要心存感激。

與此同時,作為成年大學生,學習生存和自立是最基本的技能,應該為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