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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婚姻登記處確認結婚證無效可以嗎

起訴婚姻登記處確認結婚證無效可以嗎

一、起訴婚姻登記處確認結婚證無效可以嗎

如果想認定雙方婚姻和結婚證無效的話,那麼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請,不需要通過起訴婚姻登記處進行。

無效婚姻有三種法定情形:

無效婚姻的第一種情形就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比如,已經建立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第三人另外建立一個婚姻關係,就是重婚行為。只要領取了結婚證,即便是沒有舉行婚禮,也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許説,當時只是一時激動,就鬼使神差的,稀裏糊塗地和對方領一個結婚證而已,此後再沒有任何聯繫。在沒有與前任的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又辦理了結婚證,仍然屬於重婚行為,後一個婚姻是無效的。重婚是第一種無效婚姻的情形。

第二種無效婚姻的情形,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親屬關係之間結婚無效指的是《民法典》第1048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規定的法律後果。也就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建立的婚姻關係無效,近親屬之間結婚,屬於無效婚姻。

第三種婚姻無效情形指的是未達到法定婚齡就辦理結婚登記。

二、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有什麼

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民法典》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無效婚姻想要確認結婚證無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近親的婚姻想要申請婚姻無效的話,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並且準備相關材料。當事人進行起訴時需要提交書面形式的起訴狀,當中要有明確的原告和被告,以及訴訟請求和案件的事實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