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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撫養權一方讓父母帶小孩可以嗎?

離婚後撫養權一方讓父母帶小孩可以嗎?

一、離婚後撫養權一方讓父母帶小孩可以嗎?

可以,離婚後一方有孩子撫養權,另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沒有監護權,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帶小孩去那不去那不需要跟另一方商量

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照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是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水平,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務折抵子女撫養費。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全部撫養費。

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二、離婚不給撫養費犯罪嗎?

如果父母遺棄子女,情節嚴重的,將構成遺棄罪。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單獨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説,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的一個界限。對於不給撫養費是不是構成遺棄罪,情節惡劣的就有可能構成該罪。

在現實生活當中,很多父母其實感情已經破裂,但是為了孩子的問題一直在維繫着這段感情,或者説是等孩子高考之後就會選擇離婚,離婚之後會涉及到很多的問題,比如説離婚的撫養權問題,此時是需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