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爭取離婚孩子的撫養權
一、怎麼爭取離婚孩子的撫養權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二、離婚小孩户口可以強制遷出嗎
不可以。法律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並且遷户口是自願的行為,不能強制遷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夫妻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對孩子的撫養權進行分配,往往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會希望取得孩子的撫養權,所以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時,應當提高自身的有利地位。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
協議離婚財產是否由雙方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
一、協議離婚財產是否由雙方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應當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當事人因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的,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
-
轉繼承後會不會代位繼承
一、轉繼承後會不會代位繼承轉繼承後能代位繼承。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於遺產分割前死亡,並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
-
民法典中離婚時轉移財產怎麼樣進行界定
一、民法典中離婚時轉移財產怎麼樣進行界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在離婚時,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可以認定離婚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
-
離婚未分割財產一方死亡財產如何處理
一、離婚未分割財產一方死亡財產如何處理離婚未分割財產一方死亡財產的處理方式為:一般先將夫妻共同財產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然後遺產按照遺贈扶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