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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婚姻關係是不是就終止?

配偶死亡婚姻關係是不是就終止?

一、配偶死亡婚姻關係是不是就終止?

是的,配偶死亡後,婚姻關係自死亡時消除。如果是宣告死亡後,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的除外。

夫妻感情破裂且調解和好無效。夫妻感情破裂,且經人民法院調解和好無效,人民法院應准許當事人離婚。這是在當事人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定條件。

其他條件和情形。除上述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定條件外,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導致當事人婚姻關係解除。但是,這些條件成就以後,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才能終結當事人的婚姻關係。

二、無效婚姻關係如何起訴離婚?

1、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根據導致婚姻無效的原因與理由提供相應的,能證明導致因婚姻無效的證據及相應的材料。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2、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一般是醫學鑑定證明)。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併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賬户、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主張意見。

配偶死亡後婚姻關係自動終止,無效婚姻適用於簡易起訴程序,三個月內就會下達判決書,認定婚姻關係無效,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需要提供導致婚姻無效的理由和相關的證據,若存在重婚的情況,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