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離婚財產糾紛判決書範本內容有哪些?

離婚財產糾紛判決書範本內容有哪些?

一、離婚財產糾紛判決書範本內容有哪些?

1、原告華某訴稱:華某與被告胡某結婚,生育一子。婚後胡某缺乏家庭責任感,有家庭暴力行為。同時,胡某違背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定義務,公然與異性同居;年某日,胡某被華某抓個現行,並由轄區派出所處理。現因夫妻感情破裂,訴請離婚。被告胡某辯稱:雙方仍有感情,不同意離婚;雖然曾被抓現行與異性居住,但不是同居,請求駁回原告訴請。

2、法院經審理認為:提供的婚內協議書、照片、出警記錄能證明胡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該行為嚴重違背了夫妻間的相互忠實義務;胡某雖承諾改過自新,但夫妻關係仍未改善,華某堅持要求離婚,應視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判決准許離婚。

3、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法院判決是否准許離婚的前提是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經調解無效應認定為感情已經破裂,應准許離婚。因此,在離婚訴訟中,不是原告方認為或提供證據證明另一方有出軌、曖昧的事實或懷疑,法院就會判決離婚的。在沒有上述法定準予離婚的情形時,只有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能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了,法院才會經調解無效判決准許離婚。

二、一方出軌離婚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婚外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離婚賠償還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可能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進行分配的時候並不能夠達成一致的意見,那麼人民法院就需要嚴格的按照財產的狀況來做出平均的分割了,而且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判決書的內容是包括有説理部分,還有就是證據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