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離婚冷靜期施行,怎樣能夠快速的辦理離婚

離婚冷靜期施行,怎樣能夠快速的辦理離婚

今年離婚真是太難了,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民法典規定的離婚冷靜期制度,為協議離婚添加了太多的不確定性。

首先,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其次,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在時間跨度上,從申請離婚到冷靜期屆滿是30天,冷靜期屆滿後的30日內為雙方共同領取離婚證的時間,也就是説取得離婚證最短要用31天,最長要用60天。

離婚冷靜期的等待期限相對是固定的,但在這60天內,如果一方反悔不想離婚,或者不配合共同前往民政局領取離婚證的,整個程序作廢,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如果雙方之後又鬧離婚,又要選擇協議離婚,那麼還得重新經歷離婚冷靜期,這就使得協議離婚變得沒那麼“好離”了。

有些朋友説,如果雙方對於財產、子女問題都已處理好,協議離婚無外乎就是多等30幾天而已,總比訴訟離婚的時間要短吧。

那可不一定呀朋友,別忘了,訴訟離婚是要先行調解的,如果法院經調解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對子女、財產問題無其他爭議的,法院會調解結案,這樣雙方就能達到一個快速離婚的目的,因為法院安排雙方進行調解的時間有可能小於30天。

那麼,在離婚冷靜期制度普遍適用的背景下,協議離婚的手續應該怎樣辦理?訴訟中的調解離婚是怎樣實現的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一、協議離婚中的冷靜期

(1)申請。

首先準備書面的離婚協議,帶好結婚證、身份證件等,雙方需要共同到當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請,等待民政局受理。

(2)受理。

民政局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的規定,對你們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這將產生兩種結果,第一種,民政局對你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如果不符合條件的,則裁定不予受理。

(3)離婚冷靜期。

民政局把《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發給你們後,在你們收到《回執單》之日起30天內,如果有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帶着自己的身份證和《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

(4)審查。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民政局申請發給離婚證。

民政局按照規定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5)登記(發證)。

民政局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的相關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由此可見,因有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存在,協議離婚的流程變得較為複雜,以往當天就能拿到的離婚證,現在需要等待30~60天,而且期間因一方反悔或出現其他特殊情況,使得離婚申請被撤銷的,想要再次申請協議離婚,只能重新走流程,相當麻煩。

二、訴訟離婚中的調解

離婚冷靜期制度是針對協議離婚而言的,訴訟離婚則不受這一限制,所以這裏告訴大家一個可以快速離婚的辦法,通過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繞開離婚冷靜期制度,通過調解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民法典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也就是説對於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先安排調解,根據法院對案件的排期情況,有的案子甚至用不上1個月雙方就可以調解離婚了!這一點很多人都不知道,那麼調解離婚的程序應當怎麼走呢?

第一步,向法院起訴。

攜帶以下材料:

①起訴狀;

②身份證原件;

③夫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④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

⑤子女的身份證、户口本或出生證明;

⑥對方有過錯的證據,如家暴、賭博等。

一般情況下,法院受理後不會馬上轉到審理程序,根據案件排期情況,一般在一個月左右安排人員對雙方進行調解。

第二步,法院調解。

法院調解後,會出現三種結果:

1、若調解後你們和好,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按原告撤訴處理。

2、若調解後雙方決意離婚,不用轉入審理程序,人民法院製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

3、若調解後雙方對財產、子女等問題分歧較大,或者一個想離一個不想離的,轉入審理程序。

第三步,調解失敗,轉入審理程序。

審理階段涉及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包括舉證、質證、當事人陳述、辯論等內容。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審理期限的問題,一審中,較為簡單、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審理期限一般為3個月。

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審限一般為6個月。

目前若沒有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充分證據,或者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一審一般不判離。

通常的處理方式是等6個月後再次起訴對方,所以完整的離婚訴訟程序走下來,一般要9~12個月。

綜上,調解離婚耗時短、效率高,如果雙方已經對離婚協議達成一致,同樣可以走法院調解程序,人民法院會根據你們的離婚協議製作離婚調解書,生效的離婚調解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用再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證。

當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用調解離婚,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時“離得快”不如“離得好”,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來選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