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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公證婚後財產可以嗎?

夫妻公證婚後財產可以嗎?

婚後財產公證,是夫妻在結婚登記後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一般來説婚後財產如無特殊規定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辦理婚後財產公證的依據

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法定財產製的規定。

3、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4、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5、如果有證據證明哪些是婚前取得的財產,這部分不公證也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配。但需保留好那些財產取得時的發票或合同或產權證等能夠證明財產取得時間是在結婚前的證據。

6、如果雙方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即使不去做公證,婚後取得的財產就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7、如果雙方之間沒有這樣的約定,婚後取得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想公證為他的個人財產,就必須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8、如果想將婚後財產公證為一方個人財產,必須有雙方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協議、或是雙方一起去並聲明哪些財產歸個人所有,要審核的就是雙方的協議、兩人的身份證明、財產權利證書等。

(二)辦理婚後財產公證的流程

1、財產公證,可以直接到公證處,公證處會根據財產比例情況收費。

2、婚後財產既可以先簽訂書面協議,約定財產歸屬,無論是否進行公證,均是合法有效的。也可以辦理財產公證,要準備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財產約定等資料,前往當地公證處辦理。

財產約定協議可以約定夫妻的全部財產或者夫妻財產的一部分;可以約定婚後的全部財產或者婚前各自擁有的財產;可以概括性約定或者具體約定;可以約定財產的歸屬或者其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情況;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和債務償還責任,也可以約定婚姻關係終止時財產分割的具體情況。

婚後財產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可在婚後辦理財產公證,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