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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和華僑結婚需要哪些材料

成都人和華僑結婚需要哪些材料

成都人和華僑結婚需要哪些材料

(一)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3、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二)內地居民應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證、雙人照三張;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簽字聲明;

3、港澳台居民持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雙人照片三張、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