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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要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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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要返還彩禮

彩禮又稱財禮、聘禮等,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當男方向女方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那麼在哪些情況下彩禮能夠返還?彩禮的返還有什麼標準嗎?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請閲讀了解。

網友提問:

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處理彩禮糾紛?

律師解答:

一、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關於彩禮糾紛的處理,《婚姻法》未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如何處理彩禮糾紛

明確彩禮範圍。把彩禮限定於基於婚約和當地風俗習慣而給付對方數額較大財物的範圍之內,並明確婚約財產糾紛的訴訟主體,可考慮按照彩禮的實際給付人、彩禮的用途等因素確定訴訟主體;多方查明事實。針對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當事人舉證難、法院查證難的特點,充分發揮能動司法的作用,在證人不願出庭作證的情況下,法官應依職權進行調查取證,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注重將婚約習俗與法律相結合進行認定;堅持調解優先。

返還彩禮案件絕大多數發生於農村,審理時要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充分吸納當事人親屬、婚姻介紹人、訴訟代理人、基層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調解,軟化雙方矛盾,力促達成協議,實現案結事了;加強法制宣傳。採取巡迴審判、就地開庭等方式,在審理案件的同時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逐步消除農村婚約締結中的陳規陋習,摒棄影響和睦的不健康因素,轉變婚俗價值觀念,大力倡導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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