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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完結婚證彩禮還要退回嗎?

彩禮2.03W

領完結婚證彩禮還要退回嗎?

一、領完結婚彩禮還要退回嗎?

領了結婚證一般是不會退彩禮的,但是如果夫妻沒有共同生活或是對方因為給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就需要退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後,一方提起離婚訴訟,並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的,不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實際收受人為訴訟當事人,而應以男女雙方作為彩禮返還的權利人與義務人。一方以不是彩禮的實際給付人與收受人為抗辯,拒絕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不予採信。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方提出返還彩禮之訴的,由於彩禮的給付人與收受人並不侷限於男女雙方個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與收受人為訴訟當事人,既符合實際的權利義務狀態,也有得真正解決糾紛。

二、離婚彩禮返還的範圍是什麼?

1、在男方家給付彩禮錢之後,這部分彩禮分了兩部分,一部分是通過辦酒席或者是拍婚紗照使用掉了,那麼者部分就可以算作共同開銷,在男方家要求返還彩禮的時候,對於共同開支的項目,在計算女方家庭需要返還彩禮的時候,需要減掉這部分。

2、在辦婚姻的前夕或者是結婚之後,男方以贈予的性質,贈送女方財物,這類的財物是表達雙方的愛意,者部分是屬於贈予關係,在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時候,這部分不得要求返還。

綜上所述,在結婚的時候男方會給女方一筆彩禮錢,等雙方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男方在結婚後離婚,要求返還彩禮的情況有兩種,雙方沒有一起生活而分居的,或者男方因支付彩禮導致家庭經濟困難。這樣,法院會酌情判處女方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