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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離婚需要退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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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離婚需要退彩禮嗎?

一、領結婚離婚需要退彩禮嗎?

領了結婚證一般是不會退彩禮的,但是如果夫妻沒有共同生活或是對方因為給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就需要退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此條件的規定,標誌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二、結婚證辦理程序是:

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同時,申請結婚的男女蘇昂放,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結婚證登記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及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

4、結婚證辦理的收費標準是每對9元及其他相關費用。

結婚證辦理簡單概括起來就是:準備相關的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審查資料——審查合格頒發結婚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彩禮一般是由男方給女方的,對於這個禮錢在離婚時男方想要要回的話,那麼都需要有合法的證明依據,同時還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同時對於退還彩禮與結多久婚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只要有證據就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