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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規定不能要彩禮嗎?

彩禮2.46W

我們國家規定不能要彩禮嗎?

一、我們國家規定不能要彩禮嗎?

我國法律對給付彩禮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給付彩禮以及給多少,完全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給彩禮的目的是為了結婚,彩禮依附於婚約,婚約解除,彩禮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據。

對於婚約解除後,彩禮應如何讓處置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二、哪些情況彩禮需要返還?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總結起來即以下幾條:

1、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2、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3、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4、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法律規定不能借婚姻索取財物,如果不給彩禮就不能結婚,那麼對方就是違法行為

三、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結婚是男女雙方兩個家庭的大事,在我國,法律只是規定不能借婚姻索取財物,如果遇到不給彩禮就不能結婚的行為,那麼這種情況下對方就是違法行為。但是並沒有明確規定結婚女方是不能向男方要彩禮,具體要或者不要彩禮,還是雙方共同協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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