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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彩禮1.82W

離婚後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男女結婚在是否給付彩禮問題上面,我國法律中沒有給出規定,也就是説此時男女約定給付彩禮或者不給付彩禮都是可以的,這對辦理結婚登記沒有什麼影響。而之後雙方其實也是很容易因為彩禮退還問題而產生爭議的,那要是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請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

離婚後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按照規定,除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三種情況外,離婚時女方婚前收受男方的彩禮不再返還,而相對應的是,女方的嫁粧卻作為其個人財產全部返還。由於現在農村與城市的習慣迥然不同,農村的彩禮數額一路攀升,現在已漲到2萬多元,儘管在多數家户不堪重負,但礙於習慣的壓力,也只好咬緊牙關堅持把彩禮給足,這些彩禮不少是全家的收入或從四處從親友到借的,再加上蓋房、招待親友的費用,不少家庭已為結婚而債台高築,這些彩禮也多數用於女方購置嫁粧,一旦女方提出離婚又返還彩禮的話,男方深有“人財兩空”之感,對返還女方彩禮的牴觸情緒很大,大致採取以下方法在彩禮上打主意,意在減少自己的損失:一是男起訴後看到返還彩禮無望或女方答應返還的數額較少,就主動撤訴繼續使用女方的嫁粧,有的是非正常使用,在繼續使用中逐步得到彩禮的價值;二是在審理中將女方的嫁粧藏起來,或稱女方已經取走了,要求女方舉證證實嫁粧在男方處,有的甚至毀損嫁粧,無形中增加了審理和調解的難度;三是即使判決嫁粧返還後,進入執行階段後就把嫁粧隱藏到親友處,謊稱嫁粧丟了、被盜或根本就沒有,執行人員採取搜查等措施成效也不大,加大了執行的難度,這樣都不同程度地激化了雙方當事人原有的矛盾,審判和執行人員對嫁粧的返還問題深感頭疼。

現行有之所以對彩禮處理如此規定,意在通過立法扭轉現在農村彩禮額步步提高的現狀,但彩禮問題是一個長期形成的社會問題,在強大的習慣勢力面前,單憑立法手段達到控制彩禮上升的目的很難奏效,改變農村彩禮方面的陋習需要較長的時間和綜合的措施。鑑於以上情況。建議立案機關或最高人民法院根據農村的現狀,修改有關彩禮返還方面的規定,放寬女方返還彩禮的條件和限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解決彩禮返還問題的辦法,最大限度地消除男方的不公平感,將法律規定與風俗習慣的衝突降到最低限度。在現行規定沒有修改的情況下,建議辦案人員在審理離婚案件之初就要及時查明嫁粧情況,並及時採取保全措施,以減輕以後審理和執行的難度;再就在調解、審理和執行中掌握到情與法的度,多做法制宣傳工作,多從情理的角度説服雙方當事人,尤其是女方降低在彩禮方面的要求,以換取嫁粧的順利執行,最大限度爭取案件調解解決,最大限度地化解社會矛盾。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雖然在是否給付彩禮問題上面法律中沒有規定,但由於現在很多人會因為退還彩禮的問題產生爭議,因而我國法律當中也針對這一情況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即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話,則必須要符合規定的情形才可以。至於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一般來講是不違法的。